两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07-24 16:42 中国人民银行
(十一)增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金融保障。主动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等重点领域,创新开发专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采取“治理+产业导入”项目打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整体授信,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大对“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推广预期收益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抵质押融资,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助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
(十二)拓展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在村庄规划期提前介入,提供专业化顾问建议和融资解决方案。鼓励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主体和项目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积极满足农村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金融需求。
五、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
(十三)促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培育。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探索将景区经营权、门票收益权等纳入抵质押物清单范围。挖掘和盘活农村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加大乡村戏台、民俗体验馆、非遗传习场所、村艺工坊等公共文化设施金融支持,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推动“整村授信”、“无感授信”与“积分制”治理模式有机结合,拓展乡村美德信用积分在金融领域场景应用,盘活村民信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