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
2025-07-25 16:22 最高人民法院
针对涉众案外人异议案件,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做实财产调查,善意文明规范执行。坚持实质解纷工作导向,做到前端规范执行、中端严格审查、后端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化解执行衍生纠纷,逐步降低争议进入审判程序的比例,做实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多元解纷治理。一是,人民法院在保全、执行查控财产时,应注意甄别财产现状,合理选择查控财产,实地调查走访有利于掌握实情,增强执行处置的正当性、合理性。二是,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查证据,查明不动产真实权利情况,既要保护购房消费者等购房人权利,又要防止不诚信当事人恶意利用该制度,通过虚构房屋买卖合同等基本事实提起执行异议等逃避执行。三是,通过审执协同,做好群众工作,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前端,实现审查一案、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促进类案前端性、一次性化解,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案例2
商品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获得优先保护
——韩某平、王某诉阜新某投资咨询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基本案情
阜新某投资咨询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审判决判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连带返还借款本金42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于2021年作出执行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包括案涉房屋在内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