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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改革!临沂公开征求意见!

2025-07-29 11:51   临沂市教育局官网

  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23〕3 号)要求,明确评价重点、完善评价方式、规范评价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综评工作。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并按程序将其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等级成绩和分数成绩进行录取,考查科目等级评价结果无E等且考核科目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在此基础上,如对考查科目有其他限定条件的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普通高中实际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临沂第二中学、临沂第三十九中学)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七门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2.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实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切实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特色发展。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结合区域内高中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实际,招收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二是招收在艺术、体育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中考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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