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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未婚未育离世,多位亲戚起诉分遗产,法院判了!

2025-08-06 16:39   北京日报微信号

  单位扶养老人 要求分遗产

  北京的王老先生是某单位退休职工,生前没有子女,父母兄弟也均已离世。王老先生因常年患有精神疾病且无人监护,经与派出所、居委会协商沟通,单位离退休员工办公室一直派专人照料老人的生活和就医,并帮助其支付、垫付了大量医疗费、生活费。

  后王老先生去世,未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法定继承人也均已先于其本人离世,财产无人继承。单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认定王老先生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并将其名下银行存款作为无主财产补偿给单位。

  法院审理认为,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对被继承人在其生前给予生活上照料帮助的,法院在处理遗产时可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但前提是遗产无人继承。

  为证明其主张,单位提交了其为王老先生支付医疗、生活相关费用的支出凭证,但未提交王老先生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据,即单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老先生生前无子女、父母兄弟等近亲属均已离世的事实。

  因此,法院对单位要求确认王老先生去世后所遗留财产为无主财产并获得相应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解读1 认定无主财产需经法院核实并公告

  很多老人由于失去了亲人,年老时都是由单位或社会机构扶养直至去世,如果老人没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单位该如何获得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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