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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行拘 一群人的不负责让一人“负了责”

2025-08-14 13:36   海报新闻

  2023年12月13日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邓建国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质疑兆春服装厂制作的学生校服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宁县市场监管局向邓建国送达了该校服检测合格的第三方质检报告,邓建国表示认可,但仍将视频再次发布。警方认为,邓建国先后发布不实视频,引起不明真相的网友阅读、点赞及评论转发,阅读量达10万以上,其在公共场所发布视频无事生非、制造事端,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遂决定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日。

检测结果与衣服标签不一样(受访者供图)

  两次审理终还清白

  因不服宁县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邓建国进行了行政复议。

  宁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0日受理了邓建国的复议申请,依法向宁县公安局送达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因案情复杂,依法延期一个月后于2024年4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案涉复议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随后,邓建国又向庆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宁县政府、宁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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