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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初级岗位(不含教师10、教师11岗位)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副高级岗位、教师10和教师11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岗位、教师10和教师11岗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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