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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线上线下谈话、到岗实践、填写考察表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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