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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场监管领域涉旅执法典型案例

2025-08-20 19:13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现公布以下涉旅游执法典型案例。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案例1.日照市东港区某兴宾馆收取空调使用费未明码标价案

  2025年5月5日,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美团平台预定了日照市东港区某兴宾馆的房间并于5月3日办理入住,入住后当事人收取空调使用费10元。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房型简介-便利设施”中注明了空调收费但未标明收费标准,经营场所也无空调使用费的价格公示。事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停止收取空调使用费,主动退还消费者房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当事人未明码标价收取空调使用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2.日照市东港区某小二鲜切牛肉火锅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5年5月2日,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到日照市东港区某小二鲜切牛肉火锅店就餐,该店没有明码标价,饮品价格过高,且没有菜单。经查,当事人店内醒目位置设立菜牌,标明菜品及价格,但其货架上摆放的“雪碧”等饮品未标明价格。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将未明码标价期间获得的款项进行退赔,并就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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