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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鲁迅形象做成臭豆腐!“恶搞风”文创侵权吗?

2025-08-26 14:55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另外还可完善文物文创授权机制。即建立文物数字化授权白名单,要求平台发售数字文创前提交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件。其次,健全行业自律体系。可建立分级审核制度,由文旅、市场监管、版权等部门联合建立文创产品预审平台,对涉及名人、文物的设计稿进行合规性审查。另外还可制定行业创作规范,推动成立全国文创行业协会,明确“禁止恶搞历史人物”“文物元素使用需标注来源”等规则。

  创新技术监管手段也很有必要。比如建立区块链溯源系统,通过“文创IP区块链存证平台”,对名人授权文件、文物复制许可等进行上链存证,实现侵权行为的快速溯源。还可以用AI智能审核工具协助筛查,即开发AI图像识别系统,自动筛查电商平台中涉嫌恶搞名人、抄袭文物的产品。

  最后,要加强公众教育与维权支持。通过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文化遗产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通过案例解读、专家讲座等形式普及文创法律知识。建立维权绿色通道,设立“文创侵权举报平台”,对名人近亲属、文物管理单位的投诉优先处理。

  文创产业需平衡创意自由与法律合规。鲁迅文创的“出圈”证明了文化IP的商业价值,但开发需以尊重历史、敬畏法律为前提。对于“恶搞风”产品,法律应划出清晰红线;对于文物IP开发,需构建“保护-利用-传承”的全链条机制。唯有通过法律规制、行业自律与技术创新的协同发力,才能让文创真正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而非博眼球的工具。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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