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营销创新还是消费欺诈?律师解读“嘎子哥”直播间手机争议
2025-08-27 06:17 法制日报
品牌方声称产品“在审核上架中”,但主播已提前售卖,这种行为是否合规?直播间提前售卖的行为和“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消费者遭遇此类问题应如何有效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了《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关键前提:在中国市场合法销售的产品,尤其是手机这类电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并完成相应认证。”毕强说。品牌方“在审核上架中”这个说法本身比较模糊,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审核”指的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如果这款手机尚未完成CCC认证流程,那么提前进行销售是明确违法的行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审核”指的是电商平台的内部上架流程,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单纯从法律角度看,只要产品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品牌方通过直播间等非平台官方旗舰店的渠道进行“首发”或“预售”,并不必然违法,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市场营销策略。
然而,核心问题在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即便产品本身合规,这种“提前销售”模式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产品定性模糊等风险。因此,这种在官方信息渠道“隐身”状态下的提前销售行为,也行走在法律和商业道德的灰色地带,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损害品牌信誉和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