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张迪 滨州报道
《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要求,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配建水平,提高购房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作为对2020年出台的《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调整完善文件,《通知》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品质等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
建设条件提出更加规范。明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土地出让前需向住建部门提供宗地详细信息,住建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书面征求供水、城管、体育等部门的具体意见,住建部门汇总各部门意见,形成统一的《滨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