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
2025-09-02 09:56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11.严格执行收入政策。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及时足额应征尽征。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监控,准确掌握各项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完成收入预算,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12.严控年中新增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制定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确需新增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进一退(减)一”“进一退(减)多”方式,提出政策任务和具体项目预算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未按程序决策的新增政策一律不得实施、不得纳入预算安排。新增支出预算调整,不得将已安排资金的重点项目调出“硬缺口”,统筹当年资金无法解决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制定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未按程序商财政部门同意的,不得在政策文件、会议纪要中作出新增设立专项资金、政策提标扩面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