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2025-09-03 10:32 大众新闻
至1940年底,各部队、机关普遍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支粮票制度;公平负担方面通过颁布实施《甲、乙、丙三种公平负担暂行办法》,在各根据地也陆续固定下来;税收方面则通过了《山东省税收暂行条例》等,规定了田赋等7项主要税收,初步走上了正轨。金融方面,早在1938年10月,胶东抗日根据地在掖县就建立了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1940年初,山东分局对北海银行进行整理,相继筹办鲁西、鲁北、清河等地分行,并在鲁中设立总行。北海银行对于调剂金融、稳定物价、抵制伪币起到了重要作用。山东还高度重视黄金在抗战中的硬通货作用,先后将13万两黄金密运中央,帮助中央度过财政难关。
根据中央的政策,山东各根据地初步开展了减租减息。1940年11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并公布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规定了“五一减租、分半计息”办法。1942年5月,山东分局又作出《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减租减息增资运动在整个根据地全面开展起来。至1944年下半年,1.47万个村庄进行了减租减息增资,约占全部村庄的63%。减租减息斗争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还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