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以内容标识化解治理困境,筑牢“人工智能+”行动安全底座
2025-09-08 10:49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一是提出显式隐式双标识义务,细化不同内容标识要求。《标识办法》和相关标准根据内容类型与风险等级,构建了显式与隐式双重标识要求,为AI标识提供基本框架:一方面,针对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内容,要求添加显式标识,并根据文本、音频、图片、视频等不同的服务场景明确标识位置、样式、区域和大小等具体要求,既实现对用户的提示警示效果,又尽量保障用户良好体验。另一方面,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嵌入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等信息,为内容溯源与责任认定提供技术保障。
二是打通全链条治理路径,科学设定主体责任义务。《标识办法》的内容标识要求覆盖设计开发、上架分发、用户使用、内容传播和责任追溯等全链条,依据生成合成内容服务提供者、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用户等不同主体在潜在风险构成中的作用和合规能力,科学划分责任义务,实现生成合成内容上下游链条的全覆盖。例如,今日头条、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喜马拉雅等制作平台、传播平台均发布公告,创新探索内容标识制度落地方案,落实双标识、标识检测等义务,并提供“作者声明”等功能,激励人工智能向善应用,保障正常合规使用AI工具。这既体现了对技术创新的包容和鼓励,又彰显了对潜在风险的高度警惕和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