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主播拒“擦边”博流量与MCN机构起纷争 法院这样判→
2025-09-11 15:21 央视新闻客户端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孙向霞:平台封禁之后,赵某自己可能也感觉到这种行为不是很合适,她就跟MCN机构进行了几次的协商。
意识到“出格”直播不妥 提出解约
赵女士逐渐意识到,按照运营人员的一些“出格”要求进行直播,这实属不妥,于是她主动与MCN机构商量解约事宜。但双方就违约金的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同时赵女士也停止了直播,见状,这家MCN机构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并要求赵女士退还7万元签约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机构:主播擅自停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原告MCN机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于2022年的7月23日与原告签订合作协议,为其从事网络平台打造人气做人气提升。被告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需要每月直播天数不低于25天,每天直播时长不低于5小时,每月直播总时长不低于135个小时。
在MCN机构看来,他们在签约时向赵女士支付了7万元签约费,后续也如约提供了直播运营、短视频拍摄等服务,机构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他们认为,赵女士直播的天数、时长等都没有达到协议里约定的标准,还擅自停播,这种行为已构成违约,赵女士理应退还签约费并支付违约金。而对于机构的说辞,赵女士并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