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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被判赔220万元!法律依据有哪些?

2025-09-13 13:36   央视新闻

  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近日,这起被称为“海底捞‘小便门’”的相关纠纷有了最新进展。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方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方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原告方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220万元。此案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又有着怎样的警示作用?

  海底捞“退一赔十”后向

  侵权者索赔超2300万元

  今年2月24日凌晨,17岁男生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相互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朋友圈后,视频经网络快速传播,引发广泛关注。之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和吴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律师强调,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唐某、吴某这样的行为就更无“一放了之”的可能了。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预防就是保护,惩罚也是挽救,只有依法处理,才是让实施所谓‘恶作剧’的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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