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 为什么不是“谁弱谁有理”
2025-09-19 06:14 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网络上一段交通事故的执法判定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在上海东新路一小区的出口处,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撞倒在地。交警抵达现场后,检查了女子的伤势,在确认并无大碍的情况后,作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骑自行车的女子负全责,机动车无责。许多网友为交警的公正执法点赞的同时,这一判决也引发了热议,那么机动车有没有责任?此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到底如何划分?我们先来看看这一事件的详细过程。

公共视频显示,位于上海东新路一小区出口处,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撞倒在地。
交警表示,机动车驾驶员虽然是需要尽到谨慎观察的义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 黄怡伦:从视频里面来看,她的视线没有往右边看。这个机动车开过来的时候,车速是并不快的,视线可能是正好被一辆相对方向的一个机动车遮挡,她(骑车人)没有注意观察,所以就与这辆机动车发生了碰撞。
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 称机动车应担责
上海交警还公布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与机动车相撞的案例,在判定机动车无责后,电动自行车车主也表示,机动车怎么也要承担点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