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 为什么不是“谁弱谁有理”
2025-09-19 06:14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统计,从这些年的交通死亡事故构成看,涉及非机动车的有责事故占到了60%以上,自2022年以来,已经有30余起非机动车或行人被认定全责的死亡事故,绝大多数都已得到了家属的认可。
以行为作用及过错定责 非“谁弱谁有理”
通过这几起案例,不难发现,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交通参与者中比较弱势的一方,机动车是更强势的一方。于是,同情弱势方就成为一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考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的专家表示,这种认知是有一定偏颇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副院长 牛学军: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机动车都会有责任,实际上这种认知是有一定偏颇的,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我们在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时候,我们所依据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也就是说,我们在要确定一起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的过程中,首先我们要知道,这起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发生这起事故的过程中,到底谁有过错,那么这个过错是怎么来的呢?这个过错主要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