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部!《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2025-09-19 07:01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小切口立法给电动自行车“安家”
起火3分钟,火焰温度上升到1200℃左右,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这是消防实验中,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爆燃露出的“狰狞”。电动自行车的便利背后,亦有危险暗藏其中,一旦发生,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从末端出发,溯源建起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小切口”立法。
人员密集、空间封闭,是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因素。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林帅说,在空旷、人烟稀少区域,电动自行车着火往往仅造成车辆本身损毁,一般不会引发蔓延性火灾或人员伤亡,其后果相对可控。
所以,给电动自行车“安家”,是隔离风险的有效手段。针对新建和既有公共场所、公共建筑、住宅小区,规定明确,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不得在既有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