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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2024-09-30 16:04   威海发布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法律责任措施和施行日期等等。坚持严字当头,对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未配备符合要求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有关单位、个人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等行为,规定了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拘留等刚性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一、为促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规定》都做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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