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吗?

2024-10-18 20:55   央视新闻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官解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具有经营性质。当车辆性质由非营运变更为营运以后,由于车辆的使用次数、行驶距离、载客数量等与自用状态下的车辆相比均会显著增加,而这些因素必然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也就意味着保险标的即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李先生对此未向保险公司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上拒绝赔付保险金于法有据,所以法院予以了支持。

  改变车辆用途时 车主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网约车”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利,但车主在把自己的私家车注册成“网约车”后,一定要及时变更商业保险,切莫因保费增加而抱有侥幸心理。另外,法官也提示车主,改变车辆性质后,交强险是依然有效的,不过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也是有限制的。

  法官提示,车主在投保时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车辆的使用用途。如果从私家车变成“网约车”,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保险公司根据变更的情况重新评估风险和保险费率,避免因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无法获得商业保险赔偿。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