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打伤邻居拇指经多轮审判获不起诉,此前已服刑一年
2024-10-30 20:54 澎湃新闻
2024年10月18日,27岁的费晴(化名)拿到了安徽省五河县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此时,她已被卷入这起案件4年,且早已服满此前被判的一年刑期。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费晴(化名)
该案经历多轮审判。费晴被控在一次邻里纠纷中将邻居张某秀的手指打伤,五河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费晴家属申诉后,蚌埠中院决定再审该案,随后发回重审,五河县法院再次判费晴有罪,蚌埠中院再次发回重审。重审期间,检方撤回了起诉。
费晴的代理律师李炳军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准备为费晴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材料。
一审被判一年,被告人不服上诉
冲突发生在2020年11月13日。费晴说,那时,她从浙江省一所大专院校毕业不久,带着男友一起回到老家安徽省五河县。当天,因身体原因正在输液的她接到了母亲的电话,母亲告诉她,因宅基地门前自留地的归属纠纷,与隔壁邻居张某秀起了争执。她和男友李某乐从诊所急忙赶回家中,发现母亲仍在与邻居张某秀争吵。
五河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认定,当时,费晴、李某乐与张某秀发生推搡及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秀左手拇指骨折。2021年5月31日,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秀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此后,费晴被公诉,“张某秀的手指是不是被费晴掰断”成为案件焦点。
2021年12月31日,五河县法院一审认定,在厮打过程中,费晴将被害人张某秀左手拇打伤,以费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