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人工晶体“降价不降质”
2025-01-07 09: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让患者及时享受到国家集采带来的价格优惠,医疗机构必须按时按量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对此,各地医保部门采取了相应的监督举措。
为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协议一年一签,续签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我们要求医院确保完成每个中选企业产品的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的人工晶体,直至采购周期届满。”湖南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二级调研员敖斌说。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的填报对于国家集采产品顺利落地尤为重要。填报的需求量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使用量,后期就可能出现约定采购量无法完成或是采购产品不足以使用的情况。
浙江省医保局引导医疗机构合理填报需求量,通过历史采购情况、人工晶体产品信息,协助医疗机构科学报量。
“济南市医保局调取了医疗机构近两年人工晶体的使用情况,将医院的需求量控制在过去两年平均使用量的80%—150%,确保填报数量的准确。”济南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工作人员胥春玲说。
医疗机构确定采购量后,医保部门还要加强监测,监督医疗机构完成采购计划。
在湖南,依托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各级医保部门会定期监测中选人工晶体的采购进度,明确在各采购周期结束后实行考核。浙江省医保局也加强执行情况监测,通过数字系统,可实时在线查看各医疗机构执行进度情况,定期公布中选、非中选产品采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