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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都来”“胖东升”相继开业,到底算不算侵权?

2025-05-10 13:52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胖都升”“胖东升”“胖西来”等商场,

  是否对胖东来构成侵权?

  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面对“蹭热度”商标抢注行为,

  胖东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

  有哪些维权途径?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淑焕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1、“胖都升”“胖东升”“胖西来”等一字之差撞名商场,是否对胖东来构成侵权?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王淑焕: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类事件涉及到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胖东来早在多年前就已注册了涵盖零售相关业务的多类商标,具有在先权利。而这些新商场的名称与胖东来商标高度近似,与胖东来仅一字之差,视觉和发音高度接近。若涉事商场同样从事超市、零售等业务,与“胖东来”主营业务重叠,容易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造成商标侵权的风险可能性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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