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胖都来”“胖东升”相继开业,到底算不算侵权?

2025-05-10 13:52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此次“胖都来”事件中,尽管部分明星声明未收取费用、无商业合作,但在商业活动愈发复杂、公众监督日益严格的当下,明星仍需对自身公开的言行负责。即便非商业代言,其祝福行为客观上可能为“胖都来”带来流量与关注,若“胖都来”最终被认定侵权,录制祝福视频的明星恐怕也将面临侵权风险。此次事件不仅为零售行业敲响尊重知识产权、合法经营的警钟,也给明星群体在参与商业相关活动时提了个醒,面对商业邀约,需秉持谨慎态度,深入了解合作方背景,避免陷入侵权风波,自毁声誉与形象。

  3、面对“蹭热度”商标抢注行为,胖东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有哪些维权途径?

  王淑焕:首先,胖东来需进一步拓宽商标注册的类别与范围。在同类别内注册与“胖东来”名称读音、字形或含义相近的商标,将商标拆分为文字、图形、字母单独注册,或组合注册。将注册领域延伸至关联服务、周边产品等相关类别。注册防御性商标,防止他人抢注近似商标,不给抢注者留下可乘之机,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商标防护网。

  其次,可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对恶意注册的商标申请宣告无效。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三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虚假广告。另外,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抢注方停止侵权、赔偿因侵权行为给胖东来造成的经济损失。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