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启动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 推动住宅品质再升级
2025-05-19 16:50 大众网
6.项目使用明文规定淘汰的材料和技术的或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部品的;
7.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
三、工作流程
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筛选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
(一)组织申报
1.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自主申报,各市不限项目数量,同品牌申报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家。
2.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书(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项目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1)相关验收结果、试验过程的文字或影像证明资料;
(2)在建项目需由设计单位出具《质量易发问题防治专篇》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3)建成住宅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证明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取得星级标识认定证书的应提供证书;
(4)在建住宅项目应提供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自评报告、设计资料等;
(5)可以证明试点项目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推荐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汇总推荐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信用核实、排序推荐。
1.资料初审。
按照申报条件有关要求,重点审查申报资料完整性、建设程序合法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设计方案先进性,形成资料初审意见,确定现场核查对象。
2.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