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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 推动住宅品质再升级

2025-05-19 16:50   大众网

  各市组织专家按照《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和申报要求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逐项目形成专家核查意见,确定推荐候选对象,并据实填写项目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2)。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设计或施工造成功能性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一票否决。

  3.信用核实。

  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向省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核实申报单位和主要贡献人员信用信息,依法依规排除严重失信等问题。

  4.择优推荐。

  坚持优中选优、总量控制,对推荐候选对象择优排序推荐,在申报书中明确资料初审意见、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和推荐理由。

  (三)资料报送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本批次推荐项目的全部申报资料(包括推荐排序汇总表、项目自评表、项目申报书、其他证明资料等)报送至指定地点(详见附件4)。

  (四)筛选公布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高品质住宅建设专家指导组对各市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指导、综合评审。现场指导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2.通过综合评审的,确定为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并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

  3.对在建的培育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要求,撤销其试点项目资格。

  四、培育监督

  (一)项目培育

  1.培育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和各申报条件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与管理,接受省级专家组的全过程指导服务。

  2.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有义务将项目的设计理念、先进工艺、绿色技术、服务模式等经验进行宣传和公开。

  (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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