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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这些都是洗钱“工作”

2025-06-17 20:55   央视新闻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非常充分,李某某和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李某某之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在5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这点我们也要考虑。

  两人自首

  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

  在此期间,孙某某提供了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同时,孙某某还主动上缴了所有违法所得。2024年12月31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庄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刘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两人获刑 并面临3年联合惩戒

  就在这起案件的审理期间,由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2月27日,庄河警方决定,对孙某某和李某某分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为期三年,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批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联合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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