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
2025-06-24 19:14 央视新闻客户端
加强对精神疾病、医疗康复病人以及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住院行为的监测,及时发现、准确排查异常住院风险。
对于因慢性病、特殊疾病等需多次住院的患者,要及时提供相应的医保服务。
重点监测长期住院、高频住院、费用畸高或一定时间内反复入院的参保人。
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对医疗机构存在无资质人员冒名行医、编造病历、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或虚假就医购药等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应暂停医保基金结算,经查实确有欺诈骗保行为的,及时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保管、提供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应暂停医保基金结算。将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工作者,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对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按规定采取暂停、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等措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编:马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