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6-27 16:2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司心鹏 报道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培养方式:全日制在校培养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682118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