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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内卷式”竞争!市场监管总局曝光6起典型案例

2025-07-07 06:28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年8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交办“非标油”案件线索,反映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有一家“新能源燃料油”加注站在面向大量货运货车销售名称为“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的一种柴油替代品燃料油,行业内称为“新能源燃料油”,销售商为绍兴宏冠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摸排检查的基础上,于2024年8月29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进行随机抽样,并依据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提供承诺标称的标准Q/410100BH 001-2023《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含量、凝点、冷滤点、馏程、运动粘度,5个项目均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产品货值金额为24.57万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5年6月14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总计人民币3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肥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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