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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内卷式”竞争!市场监管总局曝光6起典型案例

2025-07-07 06:28   央视新闻客户端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4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元和罚款人民币1.74万元(罚没合计1.8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线索,查处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案

  2024年7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公安部门案件移送书,反映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从供应商处采购“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共计10辆,并将上述10辆电动自行车原有48V蓄电池全部改装为60V蓄电池后售出,违法所得为0.32万元。

  当事人为电动自行车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蓄电池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今年4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32万元和罚款人民币1.46万元(罚没合计1.78万元)的行政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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