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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行为|向涉企网络“黑嘴”说不

2025-07-03 09:26   大众网

  发布负面信息后,以“删帖”“撤稿”为名向企业索要“公关费”“保护费”,或在企业上市、融资等关键节点胁迫商务合作。如微信公众号“孟栖笔谈”长期集纳涉企负面信息,借机要挟企业开展合作。

  3.恶意营销炒作

  歪曲解读企业公开信息(如股权结构、财务报表),翻炒旧闻或蹭炒热点事件,制造恐慌情绪。例如,部分账号通过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唱衰行业发展前景。

  4.泄密侵权行为

  散布企业商业秘密(如技术细节、客户数据),或冒用企业名称、企业家身份进行商业活动。例如,微信公众号“物联网咨询室”曾长期泄露某高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干扰其正常经营。

  温馨提示:拒做网络“黑嘴”

  1.以真为纲,拒当“造谣手”。发布涉企内容前,须核实工商信息、官方声明,杜绝“标题党”“断章取义”。

  2.以法为界,莫触“敲诈线”。严禁通过“集纳负面信息”要挟企业合作(如“孟永辉”团队被刑拘案例),勿轻信“删帖赚快钱”的黑产话术。

  3.以诚为本,不做“蹭炒客”。拒绝“旧闻翻炒”“行业唱衰”等恶意营销,如报道企业股权变更、产品迭代,应联系企业核实,避免“胖东来红内裤”式误伤。对冒用企业名称、伪造企业家发言的账号(如“杭州娃小哈”仿冒案),平台将永久封禁并公示。

  温馨提醒:账号可以注销,但信用永不重置。让我们共同承诺:不做“黑嘴”棋子,争当网络清风。

  

责编:田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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