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校园200米内禁设不宜学生活动场所 专属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落地
2025-12-10 19:44 海报新闻
(一)统筹兼顾,对学校周边规划建设进行了规范。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立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找准维护学校周边环境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点,对学校周边的规划建设作了规范。《条例》规定学校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符合间距、消防等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不得妨碍教育设施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条例》还规定学校围墙或者边界任意一点向外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不得新建发电站、变电站;一千米范围内,不得新建传染病医院、殡仪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义务和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