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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校园200米内禁设不宜学生活动场所 专属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落地

2025-12-10 19:44   海报新闻

  (三)强化人文环境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和鉴别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条例》规定学校围墙或者边界任意一点向外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台球室、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规范了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的设置和经营行为。《条例》还规定学校周边销售的文具、玩具和图书等不得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内容;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制售、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等内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网络信息等。

  (四)聚焦群众关注热点,规范校外托管培训等机构的管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和自习室在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课后安全与成长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机构良莠不齐,有的管理水平较低,场所设置、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为规范提升其服务水平,《条例》规定:在设立登记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校外托管机构、自习室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相关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相关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在场所设施方面,上述机构的服务场所、设施应当符合消防、建筑、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在工作人员聘用方面,要求上述机构在招聘和管理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不予录用或者及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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