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广告混入中学录取通知书,法律答应吗?
2025-07-24 12:49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7月中旬,有学生家长反映情况称,湖南常德多所中学向新生寄送的高中录取通知书中,夹带了眼镜店广告宣传单,引发关注。有家长表示,录取通知书应该是个比较严谨的事情,出现这个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针对此事,7月21日石门县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查,该县各高中学校在制作密封录取通知书时均没有放入任何宣传单。各初中学校中,仅有一所镇中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34名学生在密封的录取通知书之外,同步发放了某眼镜店优惠宣传单。石门县教育局已约谈相关学校负责同志,并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录取通知书塞广告,
涉嫌违法吗?
学校过度的商业化行为,
会对学生产生哪些危害?
监管部门应如何发力?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燕红的专业解读!
1.学校在录取通知书里塞入商业广告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学校在录取通知书里塞入商业广告,这一行为涉嫌违法。
录取通知书作为学校向新生发放的重要文件,与学生密切相关,将商业广告塞入其中,本质上是利用录取通知书的传播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变相发布商业广告,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