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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4-09-06 15:19   海报新闻

  案例4:2024年4月19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江西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铅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人民币0.5万元的罚款。

  案例5:2024年1月26日,山东省滨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惠民县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熔炼炉进水、出水温度显示错误,且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滨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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