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金属冶炼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4-11-01 14:01   海报新闻

  案例2: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压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2024年1月22日,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压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的5号压铸机配属保温炉炉底存在积水。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还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某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潘某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并提出相关安全生产建议。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惠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潘某某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惠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朱某某、潘某某限期改正,并分别处人民币2.9万元、1.6万元的罚款。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