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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机制:打造依法行政崂山样本

2024-11-13 16:32   海报新闻

  结合工作实际,崂山区制定了法律顾问推荐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制度、案件分析制度、调解和解制度、自行纠错制度等5项制度,形成了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机制。一是建立法律顾问推荐工作制度。聚焦律所专业和特色领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为全区49个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党政机关推荐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律顾问,同时加强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和管理,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质效。二是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抓好统筹。要求被诉行政机关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及时报告案件情况,全程掌握应诉动态。今年以来,共收到应诉案件材料220余件,实现了各环节无缝隙衔接。三是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制度。组织被诉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案件分析80多次,深入剖析案情,客观分析行政行为依据、程序等问题,分析败诉风险点及应对举措,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四是建立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指导行政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错,以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治愈违法行政行为,使行政行为回归既合法又合理的理想状态,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五是建立行政调解和解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行政调解和解力度。通过协调和劝导,做深做实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终止复议或达成调解协议,推动案件得到实质化解。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诉前调解、以案释法等活动15场次,通过调解和解化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共58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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