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单”撬动“大管理”——山东法院以“两张清单”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
2024-11-26 17:49 大众新闻
“两张清单”制度的缘起并非偶然。强管理与优质效是“因”和“果”的关系,没有严管理作支撑,人心就不齐、精神就涣散,法院铁军就无法锻造,工作质效就无从谈起。但目前法院内部管理的依据主要是“三定”规定,然而“三定”规定内容相对概括,需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部门实际承担的职责也会有所变化。此外,一些部门还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有些部门负责人缺乏科学管理理念,不善于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少数干警对个人承担的部分职责不清楚,工作职责之间界定模糊,心里没有一本“明白账”。
怎样破解这些实际问题?山东法院提出,要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大管理观”——突破口就是依托“两张清单”,为一体推进“大管理”提供遵循依据和重要抓手。
以山东高院为例,该院办公室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上,列明了“服务党组决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等8大项主要职责,在此基础上分解出50余项具体任务事项;该院民一庭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岗位职责清单上,将个人承担的主要职责列为“行政管理”“案件审判和监督指导”等4大项,之后又具体分解为30余项具体任务事项。
对比可以看到,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和个人任务职责,因职责不同,不同部门、不同干警的清单必然有所差别,即便是同一部门,因岗位特点、工作职责和工作量不同,干警个人的职责清单也有差异。这种“差异”就是要打破“来了任务现安排、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粗放式”管理模式。
“最大好处在于充分发挥人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