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临沂罗庄区召开介绍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4-12-06 16:38   大众网

  【基本案情】“摩某擦”注册商标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人为原告。被告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记号笔、圆珠笔、水性笔、白板笔、墨水、墨汁、橡皮、钢笔、书立、水彩笔、文具盒,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2022年2月被告被投诉存在假冒该公司注册的“摩某擦”笔产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被告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原告以被告生产的侵犯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向法院主张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000元。本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是一家小微企业,根据企业的需求,承办法官决定对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告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向该企业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让企业在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不因涉执行问题受到差别对待。

  【典型意义】为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履约践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罗庄法院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探索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两项正向激励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题、解决商事纠纷,全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动履行证明书对自动履行完毕的企业,除可依法享受诉讼服务便利外,还将其纳入“诚信履行企业名单”,使自动履行当事人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

  答记者问环节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