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庄区召开介绍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4-12-06 16:38 大众网
记者提问:我们知道,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范围为限,那么,经营者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外使用商标吗?
王良策(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范围为限;但是,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具有明确规定,如果某个商标是驰名商标,即使是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可随意注册或使用该商标。同时,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也有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风险。在此提醒广大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熟悉相关法律,规避法律风险,守法诚信经营。
记者提问:结合罗庄区的实际,罗庄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或措施有哪些?
王良策(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