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枣庄市69处传统民居入选省保护利用试点,总数居全省第四
2024-12-19 17:36 海报新闻
这是一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广大群众智慧的《条例》。从立法调研到广泛征求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大多次召开讨论会、座谈会,研究确定《条例》重点内容。立法过程中,多次赴传统村落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传统村落广大群众的需求。通过鲁南传媒网、市人大官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发挥立法专家“外脑”作用反复论证,把社会各界、部门镇村的优秀建议纳入《条例》,立法的全过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
记者:对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杜克允:下一步,计划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完善法治体系。明年1月1日《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将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对《条例》的内容进行宣贯落实,研究细化传统村落保护方案,健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责任体系,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治措施,持续健全完善传统村落长效保护机制。
二是落实保护规划。指导镇村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坚决杜绝大拆大建,做到不破坏传统风貌、不破坏村落肌理,按照“摸清家底、微改精修”原则,邀请专家指导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全力促进保护发展规划落地落实,让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