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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一线城市,开始限制电动自行车

2024-12-21 16:07   中国新闻周刊

  12月17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限速15公里条款”并非广州市首创,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不过,有曾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提出非机动车15公里限速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自行车和当时较流行的助力电动自行车的平均速度,“和现在流行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区别”。

  值得关注的是,自2004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经历了三次修订,交通肇事赔偿、醉驾入刑、驾驶资格考试管理等内容不断更新。但关于限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的第五十八条,一直沿用至今。

  有多位来自广州的即时配送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一定担忧。在他们看来,如果配送全程速度低于15公里每小时,很可能每天配送的单量大为减少,部分订单还可能面临超时的可能。他们表示,目前在外卖、闪送等即时配送行业,配送员的工资是以单量多少为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限速的条款,制定时间在二十多年前,年代久远。随着时代发展,各大城市制定电动自行车相关条例时,还应更多参考当下的交通状况。”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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