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山东省强化财政支持方案
2024-12-24 19:06 山东省政府网站
(二)发挥政府基金和债券引导作用。提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效能,切实发挥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等基金产品分领域、分阶段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质生产力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三)强化财政和金融协同联动效应。发挥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充分运用企业持有的牌照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加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贷款贴息、担保增信、债券支持等支持力度,聚集更多资源要素,凝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财政金融合力。
(四)加大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力度。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突出成本效益,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日常监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以上政策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实施方案是财政专项政策,各项任务由省财政厅牵头落实,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责编:陈凤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