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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山东省强化财政支持方案

2024-12-24 19:06   山东省政府网站

  (二)支持能源体系绿色转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对规定时期内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根据发电绩效情况在运行期内给予财政补贴。对纳入中央补贴范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给予补助,支持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发展。支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筛选一批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井,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给予财政奖补。支持核能应用推广,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优先采用核能供暖。

  (三)支持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支持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加大对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支持力度,落实支持建筑节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开展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支持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四)支持发展绿色政策工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给予贴息,促进金融机构持续降低绿色发展信贷成本。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依法依规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试点,逐步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实施差别化财政支持政策。

  四、聚力支持人才工作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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