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公司发“消费券”抵工资,法律热线:不合理不合法
2025-01-07 06:29 微信公众号“大江网”
“没钱开工资使用消费券抵工资,大家来说说这合适不?”1月4日,吉林长春一名网友发视频吐槽,称自己辛苦工作3个月,结果换来一堆被限定使用的消费券。
记者拨打吉林法律咨询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用消费券开工资不合理不合法,员工有权拒绝。
辛苦工作3个月
“没钱开工资,消费券抵工资,我挣的是人民币不是消费券”
1月4日晚,这位网友发视频称:“这就是摩天活力城开的工资,我3个月没开工资,开的工资就是这些,这就是我累死累活的结果,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消费券。”
1月5日,记者私信这位发视频的员工,显示其已接收到采访信息。
有知情网友表示,这其实就是企业内部的流通券,“去长春市重庆路那个商场花,不允许在摩天花。”
这名员工表示,发的是工资代金券,并非年终额外福利。长春市重庆路活力城和摩天活力城的老板是一家。
“没钱开工资使消费券抵工资了,你看看这是什么?我挣的是人民币,就算有钱补别的窟窿了吧,没钱还开二期?要是没钱,二期怎么回事?”
记者看到,彩印的消费券面值有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还有编印号码,印有“重庆路·活力城Mall”“大众置业”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