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幼儿腹痛入院不到14小时死亡,司法鉴定中心: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有20%-40%过错
2025-01-13 16:36 红星新闻
琪琪于2024年2月3日01:33转到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儿童医院),入院诊断: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I 型糖尿病?3、低血容量型休克;4、急性上呼吸道感染;5、颅内疾患?6、肠梗阻?经保守治疗至2月3日08:30病情加重,多次抢救无效,于2024年2月3日12:28死亡。
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于2024年2月4日对琪琪进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于2024年4月1日出具鉴定意见,称死亡原因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引起感染性休克死亡。
(此前报道:3岁男童“肚子痛”入院14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贵阳两家医院告上法庭)
对于息烽县人民医院对琪琪的诊疗行为,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评价如下:患儿起病急,病程短(10分钟),息烽县人民医院门诊作了B超和CT检查,结合查体情况对患儿病情进行了会诊、评估并做了对症处理,初步诊断为:外科急腹症?因病情重,医院条件有限,自身能力不能救治,经医患沟通后开具了疾病转诊证明,转上级医院,其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过错行为。司法鉴定意见书称:经审查,息烽县人民医院对被鉴定人方睿琪的检查、诊断、会诊、告知、转诊、处置等诊疗行为符合临床诊疗常规,不存在过错。故息烽县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方睿琪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