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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儿腹痛入院不到14小时死亡,司法鉴定中心: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有20%-40%过错

2025-01-13 16:36   红星新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果关系的等级”判断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SF-T0097-2021)7.3 “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法医学立场分析,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如下:患者自身因素(急性出血坏死性肠炎病变累及范围广、发展迅速)为琪琪死亡的主要原因力;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对琪琪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其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系次要原因力,建议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参与度为20%-40%为宜;息烽县人民医院的参与度为“0”。以上意见仅供委托人参考。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信息显示,该院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贵州省内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备最先进的妇幼保健院。

  琪琪去世后,他的妈妈李忠英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李忠英说,除了疏忽大意外,贵阳妇保院还涉嫌病历造假。如病历中“昏睡状”的描述就系伪造,理由是,该描述与视频监控显示的“琪在病床上反复坐起来、翻来覆去、四处张望”等表现明显不符。

▲家属表示,监控视频显示琪琪在PICU抢救时曾多次坐起

  李忠英认为,她认可鉴定意见对息烽县人民医院参与度为“0”的结论,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一家专业机构,在本医疗损害事故中的原因力,不应该仅仅为20%-40%。目前,李忠英已对该条鉴定意见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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