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幼儿腹痛入院不到14小时死亡,司法鉴定中心: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有20%-40%过错
2025-01-13 16:36 红星新闻
对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对琪琪的诊疗行为,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评价如下:被鉴定人于2024年2月3日0:43患儿转诊到贵阳市妇幼保健院……2月3日1:55到9:50期间的病程记录,未见患儿腹痛情况观察的详细描述,6:30外科1病区会诊记录,也未见入院后患儿腹痛演变情况相关记录。鉴定材料中影像资料显示患儿反复有病床上翻动,坐起躺下多次,结合尸体解剖结果和患儿发病主要是以腹痛为主诉就诊,患儿入住PICU后到发生意识障碍前在病床上的表现与腹痛有关。
该司法鉴定中心认为,院方在对患儿腹痛及腹部体征的观察方面存在不足,由此导致对腹部情况的重视不够,没有及时进行急腹症鉴别诊断的相关检查(如胰酶、腹穿),故院方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存在瑕疵和不足,延误尽早明确腹痛原因肠坏死诊断的机会,最终出现肠坏死病变的误诊情况发生,院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琪琪
【死亡“原因力”鉴定】
自身因素为患者死亡主要原因
院方过错系次要原因
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鉴定报告称,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于2月3日患儿入院后,在01:55、 08:30、9:14、9:52、10:11多次的病危通知书病情诊断中,均没有“腹痛”“肠梗阻?”等内容,期间多次医患沟通中,也未见“腹痛”“肠梗阻?”等内容,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医方在病情的诊治中,对腹部病情鉴别诊断重视不足,同时未能尽到诊疗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李忠英展示《病危(重)通知书》